来源:蒙古包网 日期:2017/10/21 13:58:15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作为非公经济中较为活跃的行业——零售业的发展也面临着需要平等保护的问题。如: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跨国零售企业的超国民待遇、行业准入壁垒、经济违规与经济犯罪界限不清、诚信经营方面的问题等等。如何有效落实中央关于保护非公经济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三个平等”?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落实:
第一,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大家知法懂法,才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所有非公企业家都知道,保护非公经济是写入我国宪法的。就非公经济保护而言,就是要依法依规办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第二,要重点保护非公经济“奉法者”。“三个平等”是站在非公经济发展的高度和国家战略的层面,给非公经济保护指明了方向。我们应该倡导“奉法者强”——那就是,那些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非公企业应当得到社会的认可,把权利、机会更多地给那些遵纪守法的非公企业。
第三,建立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保护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法治政府,既是服务者,也应该是守法的榜样,应该对法律敬畏、对人民敬重。政府部门能否依法办事与营商环境好坏有直接关系,决定着能否为知识产权保护、吸引人才、劳动者权利保护、鼓励非公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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