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分享”有待辨析清楚
来源:蒙古包网 日期:2017/10/21 13:58:46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共享”“分享”有待辨析清楚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
分享经济、共享经济源于美国。在英语中,“Sharing”一词有“分享”和“共享”两层含义,国内许多学者把“Sharing Economy”翻译成“共享经济”或“分享经济”,强调两者没有特别的区别。但在汉语情景下,“分享”是先分后享,而“共享”则是不分而享,与此相对应,“分享经济”显然不等于“共享经济”。从经济模式或商业模式角度看,“分享经济”和“共享经济”虽然都是在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发展起来的,但两者存在不小的区别。
第一,分享经济下的使用权具有排他性,任何经济主体不能同时拥有同一使用权。例如,同一辆摩拜单车因为不能被不同的人同时使用,因而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享产品和共享经济模式,只是分享产品和分享经济模式。共享经济下的使用权不具有排他性,不同经济主体可以同时拥有,如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TMD(今日头条、美团、滴滴打车)等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任何人都能同时使用。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享。
第二,分享经济实质上是互联网时代产生的一种新型租赁经济模式,是“互联网+”经济。它赋予传统租赁业新的经营方式,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租赁业的商业模式及其盈利模式,仍然属于租赁经济范畴。同时,分享经济会受到经营场所、产品性质、政策法规、公共利益与安全等方面的限制。共享经济则实现了商业模式及其盈利模式的创新。这种模式的供给主体有的有偿或无偿出售产品或服务,如苹果APP Store;更多的是不提供产品,只提供服务,并对消费者完全免费,其收入来源于其他消费者或渠道,如BAT、TMD等。
第三,分享经济的本质是为了提高社会闲置资源的使用效率,满足供求双方的需求。所以,分享经济会以同样性质的产品和服务对同行业产生挤出效应。例如,优步(Uber)、爱彼迎(Airbnb)就是美国爆发金融危机后,顺应居民为增加收入而出借闲置汽车、房间等生活用品而产生的。这类服务的发展,必然会挤占原来的酒店和出租车市场。而被外国友人称为中国“新四大发明”之一的分享单车,则是运用移动互联网、移动支付和定位技术制造出来的新产品,并非对社会闲置资源的再利用,反而因其低门槛竞争而引发竞争各方的“烧钱大战”。
共享经济则是依靠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起共享平台,是分享、利用和整合国内外社会资源的一种全新经济模式,并且还能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打破原来的产业链及其竞争格局,实现跨界渗透和拓展,进而对产业链内外的行业都将产生挤出效应乃至颠覆效应。例如,淘宝网等网购共享平台的出现,对传统零售业的冲击是巨大甚至颠覆性的。
可见,分享经济不等于共享经济,而共享经济包含分享经济。如嘀嘀打车、Uber、Airbnb作为提供交通车辆、民宿租赁预订服务的平台是共享经济产品或服务,但这些平台提供的私家车、民宿则是分享经济产品或服务。互联网平台因具开放、共享、使用费用极低等优势而成了发展共享经济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作为一种全新经济形态,是共享经济而不是分享经济代表着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目前显得有些混乱的“共享产品”和“共享经济”,需在概念和理论上正名,促其回归本意。
(作者系同济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