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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用共享汽车要细看用车条款

来源:蒙古包网  日期:2017/11/2 22:44:48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市工商局:用共享汽车要细看用车条款
                                              来源: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滨)随着“共享经济”的普及与发展,共享汽车开始出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麻烦。来自市工商局12315的消费投诉信息显示,“共享汽车”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12315热线显示,消费者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拖延或拒绝退还租车押金;商家赠送的优惠券无法使用;汽车行驶中遇故障、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后续理赔时责任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由于租车软件故障导致多扣费或引导错误的停车位置;客服电话无人接听等。
    消费者刘先生通过手机APP端注册了一家共享汽车公司,并根据该公司规定预付2000元作为租车押金,网站注明“15个工作日押金可退”。消费者用车结束后成功申请退押金,但至今一个月未收到退回款。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得致电12315中心请求调解。目前,工商部门已受理此事,正进一步进行调解。
    ●提醒
    1.要了解共享汽车的使用条款及收费标准:现行法律法规与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所以消费者事先要对用车条款进行了解,特别是对于车辆发生故障、交通事故时,用车人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避免因责任划分不清引发纠纷。
    2.关注汽车电量:目前,市场上投放的汽车大多数为新能源电动车,租车时电量不一定被充满,所以在使用车辆前要规划行程,选择一辆能满足使用的汽车。
    3.使用前要对汽车做检查:由于“验车环节归属消费者一方”,因此在用车前要观察车辆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如发现有明显划痕或碰撞痕迹,拍照保留证据并向汽车公司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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